南寧市紀委通報兩起公務車輛多次交通違法的處理情況
相關責任人 被免職停職
2月10日,記者獲悉,南寧市紀委日前責成邕寧區、江南區嚴肅查處了兩起公務車輛多次出現交通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員,要求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,引以為戒,嚴格公車管理,自覺遵守交通法規。
2013年下半年,南寧市邕寧區房屋拆遷和征地補償辦公室所屬桂A42341公務車輛出現3次交通違法行為。為此,邕寧區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處理:給予該單位行政股副股長關桂芳免職處理;給予該單位黨組書記張建南免職處理;給予該單位司機盧健記過處分。
無獨有偶,2013年下半年,江南區福建園街道辦桂AM9728公務車輛3次出現交通違法行為。江南區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處理:給予福建園街道黨工委書記林華新停職檢查一個月處理;給予福建園街道黨政辦主任張泳免職處理;給予福建園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大為通報批評處理;由福建園街道辦對聘用司機謝鎧名、黃英師進行嚴肅處理。(記者郭燕群)